休學或退學如何申請?

1. 辦理休/退學時需準備:休/退學家長同意書(碩博士生免附)、學雜費繳費收據正本、或其他證明文件(註4、5)。
2. 至教務處領取填寫申請書。(受理休、退學申請期間,限依本校行事曆及學則規定辦理)
3. 經註冊組承辦人與家長電話確認後,再至各有關單位(含班級導師)會簽。
4. 申請日起7 天內完成程序後繳回申請書。
5. 辦理休(退)學申請時,需繳交以下回郵信封。【8元-寄送休學證明書、28元-寄送復學通知/or修業證明】
附註:
(1) 已註冊繳費,並於每學期註冊繳費截止日前辦理休、退學之同學,依規定全額退費;次日起,因故辦理休、退學之同學,若未完成繳費者仍須依規定註冊繳費後始予以部份退費。
相關規定詳見會計室網頁單位公告--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退費基準表。
(2) 已註冊繳費者請於辦理休/退學申請時,交回”繳費收據正本”辦理退費。
(3) 休學生選擇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滿20歲者需由本人簽署團保拒保切結書,未滿20歲者由家長簽章並繳交不參加學生保險切結書(切結書請至學務處衛生保健組網站下載專區下載填寫)
(4) 因應徵服役者,應檢具徵集令影本,申請延長休學期限。
(5) 因懷孕或生產者,得檢具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休學而不列計休學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