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免學分如何辦理?

1.學生請持原校(系)中文歷年成績單,至教務處填寫【科目學分抵免申請書】,完成後送至各單位辦理。
2.科目學分抵免之申請,應於入(轉)學註冊時一併辦理,完成審查程序後由註冊組核發審查結果影印本,交由學生留存,學生應依抵免結果主動留意應修習科目以免影響畢業權利。
3.初審單位:專業科目由系科主任審核、通識科目由通識中心審核、軍訓由軍訓室審核、體育由體育室審核、勞作教育等科目由學務處審核 。
4.複審單位:由教務處審核。
5.若必修科目以少學分抵多學分時,由系科主任指定一補修科目登錄為必修學分,該科目超出之學分不再同時列入選修學分計算。
6.辦理抵免相關條件:請參閱本校科目學分抵免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