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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畢業證書領取事宜 110.7.12 更新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 7 月 26 日,三級緊戒期間不能硬性要求同學回校領取畢業證書。
二、應屆畢業生(含低修低年級課程者)採由導師與同學聯繫領取畢業證書事宜,請待導師通知(預計 7/20 星期二至 7/23 星期五),領取時請遵守防疫規定,勿群聚聊天開同學會。
三、延修生請於收到本學期成績單後,可帶學生證回校辦理離校程序再領取畢業證書,惟離校程序約需 1 小時,故請上午 11 點前,下午 4 點前,至教務處或進修部辦理 (中午時間休息) 。
四、無法於導師聯絡時間內領取之應屆畢業生,請於 8/2(一)之後上班時間帶學生證回校領取(中午時間休息)。
五、如無法回校領取可申請委託郵寄畢業證書,請依照以下步驟申請,惟請同學注意如寄送發生遺失或毀損,由同學自負責任,僅能申請補發畢業證明書(100 元),無法再拿到畢業證書正本,請同學們務必考慮清楚是否申請委託郵寄。
1. 請列印畢業證書委託郵寄申請書並填具個人資料。
2. 將申請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茲證明是本人) 、可裝 A4 文件信封或B4 文件信封
郵寄回學校(如有畢業得獎者,得獎名單請見學校網頁 109 畢業專區,務必寄可裝
B4 文件信封)。
3. 信封上請黏貼雙掛號郵資 107 元,如有畢業得獎者請填貼雙掛號郵資 195 元,並於
信封背面黏貼「掛號郵件收件回執」(向郵局索取),信封正面務必寫清楚郵寄地
址、姓名、電話。
4. 以上三項資料(申請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回郵信封)日間部寄回 500 彰化市介壽
北路1號建國科大教務處收,進修部寄回建國科大進修部收。
六、畢業證書為重要文件,不接受他人代為領取。
七、以上說明將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再做滾動式調整。
八、聯絡窗口:教務處註冊組(分機 1305~1307)、進修部教務組(分機 5002)。
※個別須回校領取畢業證書同學,請注意學校暑假休假日期請勿回校:
七月:7/19(一)、7/26(一)
八月:8/6(五) 、8/9(一) 、8/16(一) 、8/23(一) 、8/30(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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